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单友健李靓靓记者毛晓华)7月18日,泰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钟,市政府副秘书长韩潮,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江峰,市数据局局长焦斐虎,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汉刚,市发改委副主任刁春宏,市司法局副局长蒋小明,就新出台的《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进行解读。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团长卢春燕主持发布会。
王钟介绍,《决定》在总结泰州行政执法中创新实践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工作、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充分体现了泰州地方特色,如数字赋能、精准监管等。聚焦顽瘴痼疾,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中介整治、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等重点。注重工作创新,提出了推行柔性执法、提升执法队伍素质等“十个加强”的工作要求,要求创设重复举报案结事了、处罚事项协助整改、涉企中介动态管理等11项工作机制,优化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6类清单。通过这一系列法治化制度设计,为打造“到泰州、泰周到”营商环境品牌提供有力支撑。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如何完善整改指导、降低企业整改成本,《决定》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和要求?江峰介绍,在前期调研过程中,有企业反映,不同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同一违法事实的执行标准、提出的整改要求存在差异。例如,对企业厂区的窗户是否封闭问题,消防和应急管理部门的整改指导意见完全不统一,让企业无所适从。为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决定》第六条明确要求:健全处罚事项协助整改机制,对需要企业整改的事项,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明确整改标准和步骤;对涉及跨领域监管职责、现行监管规则标准不一致不衔接的,由后执法机关牵头指导;对较为专业复杂的整改事项,由提出要求的执法机关协助企业整改,以低成本消除企业违法状态,避免“罚后不管”“天价整改”。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事后服务,推动行政执法机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一心一意谋发展。
张汉刚表示,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扎实推行“分段诊疗”渐进式执法和行政处罚“三书同达”制度,指导企业及时改正违法行为,防止案件“一罚了之”,实现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对新技术、新产业(300832)、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探索“沙盒监管”,将符合“四新”的企业、产品等纳入“沙盒”,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采取沙盒试验、技术评审、过程监督等措施进行风险管控,为企业提供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
《决定》提出,建立健全重复举报、“恶意”举报案结事了机制。对于认定的重复举报、恶意举报,相关部门有没有具体措施,来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蒋小明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对举报的甄别机制、分类处置机制,优化完善涉企法律服务机制。重复举报的,查明属实后相关执法部门不再重复调查;恶意举报的,相关执法部门终止调查程序。支持、监督执法部门依法对重复举报、恶意举报作出处置。同时,组织专业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受到重复举报、恶意举报影响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决定》提出,加强涉企中介服务治理,强化涉企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解决“红顶”中介问题。那么,中介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可以启动直接退出机制?焦斐虎说,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业务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报告、证明等行为的,经行业主管部门查实后,实行“一票否决”,清退出中介超市,同时推送给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项目业主投诉和中介服务机构申诉以及处理结果在中介超市进行统一公示,一年内遭到累计超过三次有效投诉的中介服务机构将退出中介超市。
《决定》提出,对重大、疑难、复杂或明显存在较大经济风险的行政执法案件,探索开展经济影响评估。下一步如何具体实施?刁春宏表示,“经济影响评估”是将经济分析工具引入执法决策过程的重要实践。它强调,在追求社会公共目标的同时,必须充分考量其经济代价和效益,力求以最小的经济成本实现最大的社会净效益,是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下一步,将对照《决定》要求,根据上级部署和先进地区典型经验做法,深入调研,提前谋划,及早启动相关制度框架的探索研究,为有效推进“经济影响评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让企业专心谋发展,是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韩潮表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打造“到泰州、泰周到”优质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有力支撑。泰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认真对照《决定》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逐条逐项抓执行、压茬推进促落实,切实推动“十个加强”要求落地落细落到位,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提高执法精准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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